麦积区2023年兵役登记暨征兵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到:

2023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麦积儿女历来有崇军尚武的优良传统。在此,我们号召全区广大青年积极踊跃参军入伍,为国防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不懈奋斗。为使大家了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现将2023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兵役登记

一、时间和对象

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对象:202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麦积区户籍男性公民(含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大学生)。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以内,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以内,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二、程序办法

1.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自己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到各镇或街道武装部打印)。

3.现场确认。各镇(街道)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及2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4.初审初检。各镇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审初检,并依法做出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区级兵役机关审核。

5.发放《兵役登记证》。区级兵役机关审核后将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

三、注意事项

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登记、核验;适龄青年不在本地的,可委托家长代登或联系兵役机关协助登记、核验。高中、中等职业毕业生不进行兵役登记,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

应征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 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 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 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 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上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3年3月1日,下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3年9月1日。  

女兵具体征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

五、征集阶段划分      

上半年:2023年12月起组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1月底至2月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3月份组织审批定兵,交接起运。     

下半年:2023年6月份开始,9月中旬结束。

六、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措施

(一)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

(二)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三)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六)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七)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以上两项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实施。


麦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麦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0938—8606135   0938—8606130

2.麦积区各镇、街道武装部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姓 名

职务

电话

1

马跑泉镇

黄 鹏

武装部长

2723498

2

花牛镇

吕 游

武装部长

2605069

3

甘泉镇

郑勇民

武装部长

2811232

4

社棠镇

张旭平

武装部长

2783856

5

麦积镇

唐俊贤

武装部长

2231009

6

中滩镇

王桐桐

武装部长

2851321

7

石佛镇

董慧宇

武装部长

2831510

8

渭南镇

陶利兵

武装部长

2881034

9

新阳镇

王文旭

武装部长

2351311

10

五龙镇

姚 斌

武装部长

2311011

11

琥珀镇

沈文启

武装部长

2331012

12

伯阳镇

张渊博

武装部长

2321663

13

元龙镇

赵文辉

武装部长

2921013

14

三岔镇

缑国斌

武装部长

2922325

15

东岔镇

朱红斌

武装部长

2951054

16

党川镇

温耀州

武装部长

2817614

17

利桥镇

曹利斌

武装部长

2818024

18

道北街道办

方 宁

武装部长

2616141

19

桥南街道办

康 宇

武装部长

2736796

20

北道埠街道办

李智奇

武装部长

261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