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到:

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2号)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从《麦积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取项目,重点从扶持产业发展、就业培训、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林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通村道路硬化、巷道及入户路硬化等方面安排使用资金。现将2023年中央、省级已下达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意见予以公示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资金来源

依据甘肃省财政厅11月30日《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2号),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3103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14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633万元),其中:带帽下达资金1718万元,分别是: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中央资金882万元、省级资金3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698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01万元。

二、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9293.88万元

1.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2750万元。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2.农业产业发展项目11639.59万元。

3.畜牧产业发展项目1791.09万元。责任单位:区畜牧中心、区水务局。

4.产业路建设项目3113.2万元。用于麦积草滩、甘泉八槐等13镇39村39条产业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以工代赈项目资金698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三)易地搬迁贷款贴息919万元

(四)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01万元

街子林场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1万元,责任单位:区林草局。

(五)就业培训项目900万元

1.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30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雨露计划补助600万元。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4000人,补助资金600万元,每人补助1500元/学期。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六)农村供水保障项目3201.5万元

(七)乡村建设行动5973.5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