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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麦积区石佛镇张湾村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招租公告
- 索引号: sfz/2026-0000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石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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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麦积区石佛镇张湾村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招租公告
一、基本情况
麦积区石佛镇张湾村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现有标准化猪舍17栋10999平方米、饲料间、兽医室、粪污处理设施、饲喂设备17套等,配套洗消中心一处,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齐全,基地位于石佛镇张家湾村。诚邀有志于发晨现代特色养殖业或个人养殖经营、投资兴业。现对外发包。
二、承租人条件
1.报名者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养殖相应经营管理能力的非公职人员、原租赁户及龙头企业、合作社、个体商等经营主体。
2.具有石佛镇户籍农户和原租赁户优先。
三、招租约定
1.出租方式:整体出租。
2.本招租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商定。
3.租金收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交清当年度租金,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协商确定。
4.经营期间水、电、卫生、维修等其它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养殖场仅用于养殖。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擅自转包他人养植(政府批准除外),如私下转租,一经发现追究违约责任。
6.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垃圾倾倒指定地点,生产生活用水规范后排放,违规者取消下一年度续租资格。
7.服从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张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定管理人(组织)管理。
8.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自愿。
四、承租人确认方式
意向承租方可前来申请承租,也可自行组织查勘。自我单位通知最终承租方之日起7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五、报名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委托报名。
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赵文辉 联系电话:0938-2831510
七、公告期限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八、司法解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张湾村等17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