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个税改革首月减税316亿元

时间:2018-12-0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31-130430-40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个税改革首月减税316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以来的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

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工资薪金所得减税304.1亿元,减税幅度41.3%,工薪阶层普遍受益。“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大幅拉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在普遍减税的各行业中,制造业纳税人减税规模最大,民营企业减税幅度较为明显。财税专家表示,这体现出个税改革既促进社会公平,又增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改革初衷和重大意义。(记者 吴秋余)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