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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的公告
- 索引号: mjz/2025-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麦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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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的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的公告
近期气温持续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加强防溺水工作公告如下:
一、家长务必履护责任,做到“四知道”
1. 知去向:掌握孩子外出地点;
2. 知同伴:了解同行人员;
3. 知内容:明确活动内容;
4. 知归时:规定回家时间。
尤其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避免放任孩子前往危险水域。
二、全体学生严守“六不两会”行为准则
“六不”: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时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盲目下水施救。
“两会”:
1.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如利用漂浮物、呼救等)。
三、重点水域与高危人群管理要求
1. 不同年龄段风险区域:
4岁以下:远离家中水缸、浴盆、水桶等蓄水容器;
5–12岁:严禁靠近水渠、池塘、灌溉区等居住区周边水域;
12岁以上:禁止到江河、水库、矿坑等复杂水域游泳。
2. 社会共治:
各村(社区)需对危险水域设置警示牌、救生杆、绳索等救援设施;
公众发现学生野泳、戏水等行为,立即劝阻或报警(拨打110/119)。
四、溺水救援的正确方式
若遇他人溺水,严禁手拉手施救!应遵循:
1. 一叫: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
2. 二拨:立即拨打110、119、120;
3. 三伸:用竹竿、树枝等延伸物拖拽溺水者;
4. 四抛:抛掷救生圈、浮板等漂浮物。
未成年人不得参与下水救援!
五、各方责任与长效措施
1. 政府及部门:
排查河道、水库、矿坑等隐患点,配齐安全设施与巡查员;
通过短信、乡村广播等渠道高频次发布预警(5–10月每月≥3次)。
2. 学校:
落实“1530”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5分钟、假期前30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开设游泳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学生自救能力。
3. 家庭与社会:
家长带头不野泳、不冒险涉水;鼓励参与“少年儿童之家”等社区安全活动。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请全体市民自觉遵守防溺水规定,主动监督风险行为。对因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紧急情况报警电话:110、119、120
教育监督热线:当地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发布单位:天水市麦积区河长制办公室
来源:天水市麦积区河长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