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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06-06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zfb/2025-00212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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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局),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安置优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股、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负责人:霍定军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街道林水路健康巷16号

邮政编码:741020

联系电话:0938—2650500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天水市麦积区军用饮食供应站(正科级)

负责人:张星胜

 责:

1、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2、保障平时和战时部队、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兵运输途中的膳食、开水及军用马匹的草料、饮水供应,有住宿条件的军供站应保障过往部队中转休息。

3、研究改进供应方式、方法、不断改善供应条件,提高军供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4、加强军供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5、统计分析军供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6、在保证完成军供任务的情况下,利用军供设施、设备为社会服务,增强军供站的生机和活力。

7、负责提出军供站房舍改(扩)建和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

负责人:余怀仁

 责: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承办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天水市麦积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负责人:王新疆

 责:

1、负责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的接收工作。

2、负责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定期过组织生活。

3、负责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4、负责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5、负责协调做好军休干部医疗健康、保健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7、负责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8、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9、承办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天水市麦积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负责人:马亮

 责:

1、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人员执行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管理秩序。

2、选配和培训民兵武器装备看管人员和技术人员。

3、教育民兵武器装备的看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管好用好武器装备。

4、做好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和防止事故工作。

5、掌握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情况,及时报告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6、完成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与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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