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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
- 索引号: mjq/2023-00520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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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
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督促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不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拟定、实施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镇政府、区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五)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负责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做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依法治区秘书组
负责人:朱满春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泉湖巷2号
邮政编码:741020
联系电话:0938—2731845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派出机构:北道埠司法所、桥南司法所、道北司法所、花牛司法所、社棠司法所、麦积司法所、中滩司法所、石佛司法所、渭南司法所、伯阳司法所、元龙司法所、三岔司法所、东岔司法所、党川司法所、马跑泉司法所、甘泉司法所、新阳司法所、琥珀司法所、利桥司法所、五龙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麦积公证处:隶属于区司法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1、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2、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3、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4、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涉及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5、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6、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7、根据债权人申请,依法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负责人:王雄康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泉湖巷2号
邮政编码:741020
联系电话:0938—2723202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