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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麦积区供销联社部门预算说明
- 索引号: gxls/2023-0001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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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麦积区供销联社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情况说明
二、全年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情况说明
四、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
第九部分 附件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公祖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按照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以及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的经济经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提供扶持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供销合作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兴办各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化经营,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六)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网络,发展社区综合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七)对改制后17个基层社、5个直属企业经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管理工作。
(八)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经行归口管理。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事务、内外协调联络和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督查事项、批示批办事项及重大事项的协调督办落实;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应急、安保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公文收发、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印章管理和年鉴(大事记)编纂等工作;负责区社网络安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议案办理等工作。
(二)合作指导股。负责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各类合作组织经营、农产品基地建设等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参与农村“三变”改革,推动全区系统乡村振兴和产业融合发展;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计划,争取招商引资项目;负责项目的储备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区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建立、运营、监管;负责区社有企业社会综治、法律诉讼、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经费收支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管理、清查上报和政府采购信息节能减排报表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区社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区系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社有资产及经济效益审计监督;负责对区社机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和区社重大经济事项稽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维护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制定全区系统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导基层社健全“三会”制度;负责全区系统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制定全区系统流通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维护、数据汇总上报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全区系统产业发展,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等,拓展经营领域;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负责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社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全区系统科技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建设及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技术应用等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开展经济、贸易、技术等交流合作;负责全区供销社系统普法宣传、安全生产、抗旱防汛、农业救灾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麦积区供销合作社为正科级参公单位,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科员2人,正科级干部2人,科员4人,副科级干部2人,机关工人2人,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4.1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9.56万元减少20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17万元,减少了205.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以及项目机关运行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全年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4.1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9.56万元减少20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万元,减少了205.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以及项目机关运行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8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7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8.0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73万元),公用经费2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无资本性支出)。比2022年279.56万元(人员经费277.16万元,公用经费22.22万元)减少了95.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以及项目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110万元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项目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184.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47万元。
4、商业服务支出142.57万元。
5、住房保障13.79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五 部分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车辆。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
2、培训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5.7万元,与2022年5.7万元持平。
第六 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3032.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660.55万元。通用设备2195.84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流动资产占0%,固定资产占0%,无形资产占0%。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预算项目按期完成;预算资金安全可控;资金使用效率高效。(详见附件2)。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九部分 附件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xls】
附件【附件2-天水市积区供销社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