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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示

时间:2020-09-21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2-16384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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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示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

(一)职能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    ……………………………………………………………………2 

(三)支出决算表     ……………………………………………………………………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四、名词解释     …………………………………………………………………………6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宣传区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解释,草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和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麦积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4】85字)精神,经区第七次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麦积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人员结构均为管理人员,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8年5月,根据《天水市麦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减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麦积编办发【2018】29号)精神,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截至目前,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4名,在职人员共27名;2019年3月,我单位正式更名为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标志着全区房屋征收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现本单位实有人员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管理人员25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故表七为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八为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收入总计298.23万元,实际支出227.79万元,支出总计298.23万元(含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70.44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298.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98.23万元。与2018 年相比,收入增加69.32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入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227.79万元。基本支出227.7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0.77万元,减少0.3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70.44万元,较2018年结转结余增加70.088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79万元,基本支出227.79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227.79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4.431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没有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增减变动。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房租、物业、取暖、等费用,确保我中心的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1.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示明细表

          2.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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