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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0-12-2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22-1635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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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麦积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3号)精神,设立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房征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政策解释,对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群众进行思想动员。

(二)负责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协助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计划,草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认证、公示以及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等。

(四)受委托发布房屋征收决定,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

(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摸底登记对外公布,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六)对房屋征收前的社会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对涉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有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七)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收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八)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和补偿安置资金管理。

(九)组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十)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他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房征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总结、计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文秘、新闻宣传、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安全、档案管理、劳资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党务、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后勤保障、车辆和资产管理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政策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研究和起草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工作;信访接待、调查、提出管理和办理意见等工作;协助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计划,草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审核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前期调研认证;负责审核房屋征收拆除机构和评估机构的资质,并备案登记、建立诚信档案;承担房屋征收行政诉讼及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受委托发布房屋征收决定,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协助起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负责报请区政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违章建筑的认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监督。

(三)资金预算管理股。负责房屋征收和搬迁项目的成本测算和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统计汇总,收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房屋征收评估费和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对征收和搬迁补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对全区房屋征收和搬迁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出具分析报告。

(四)房屋征收股。协助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协助做好违法违章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摸底登记并对外公布等,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评估征收工作,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和搬迁项目安置补偿资料、房屋、土地相关权属证明收集、归档备案工作;负责对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安置股。负责做好安置房统筹、调配工作;负责做好安置房问题的测算工作、价值估算工作;负责完成各项目点的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协调办理相关产权注销、登记工作;配合收缴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资金;负责对安置房屋建档和分配情况进行统计。

(六)风险评估股。负责全区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委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全区房屋征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业务培训;负责收集各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台账资料;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征收项目启动后矛盾与纠纷摸底排查调解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房征收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天水市麦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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