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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6-06-16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cgj/2026-0001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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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紧扣精细化、便民化、智慧化、法治化目标,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为主线,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全面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忠诚担当履职根基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单位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城市管理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杜绝“两张皮”现象。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打造具有城管特色的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活动,以“三抓三促”行动和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围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组、广场管理处)

二、深化市容管控,塑造整洁有序城市风貌

4.持续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各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以治理城区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倚门经商、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等城市市容“八乱”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管理,采取不间断巡查、错时值班、无缝隙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继续按照“五好一高”标准,落实“包街包巷包小区”责任制,组织人员深入包抓小区、路段,常态化开展卫生清洁、交通疏导、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全区计划年内打造至少2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管理进社区”示范样板,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5.持续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临街商户经营秩序的巡查、规范,重点对店外占道经营、堆放杂物、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整治,并做好对临街商户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宣传、督促、整治进一步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立足城市秩序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管理,对存在建筑外立面斑驳不洁、墙面部分脱落的现象督促所有权单位及物业公司予以限期整改,确保城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各建筑工地围挡及其宣传标语的整治,对破旧、损坏的建筑围挡督促各建筑工地及时进行维修,对宣传标语字体脱落、破损的建筑工地,及时联系工地负责人进行更换,新更换标语内容要符合文明、安全、环保要求,后期加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6.持续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切实加强城市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彩旗拱门、宣传条幅等张贴、悬挂各类宣传品的规范管理,坚决拆除一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规范一批设置不合理有伤公序良俗的店招店牌,取缔一批陈旧、污损的宣传条幅。积极承接城市管理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明确户外广告设置要求,规范临街门店招牌设置,力争达到“一店一招、一街一景”。全面排查整治大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设置于建筑物顶部、墙体或独立支撑的大型广告牌、高立柱广告设施进行检查,坚决取缔城区及主干道沿线擅自设立的大型户外灯箱广告加强对户外大型立柱广告的审批和管理,及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涉气涉水涉电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安全秩序的大型广告门头招牌设施,并对违规审批、手续不全或已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

7.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校园周边各种专项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周边秩序,按照“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执法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与精力,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当,彻底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达到校园周边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无流动摊点、无乱摆乱放、无乱停乱放、无噪音扰民、无乱搭乱建”的工作目标

8.持续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机动车临时停车点设置,对已审批的道路停车位,认真排查审批、管理、收费、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规范经营行为;未经审批私自设置的停车位,从用地权属、停车场管理、群众需求等方面综合论证,对不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盲人)通行安全、符合施划条件的道路停车位,补办审批手续,纳入统一规范管理。坚决整治停车场随意停放、压线停放、超泊位停放以及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同时,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符合施划条件的人行道上,新增一批机动车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持续加强非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定期对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喷涂施划和补修,使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线洁白醒目,采取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强制拖移、依法处罚等措施,与交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促使更多市民自觉地将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9.持续开展便民市场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对城区同乐路、仿古街、分路口、滨河、锻压厂等便民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场周边环境管理,科学规划设置市场摊位,合理疏导市场外围占道摊点,不断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秩序,并及时清理清运市场垃圾,确保市场内部及周边秩序良好、摊撤地净,卫生干净整洁,无市场外溢、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等现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股、各组、广场管理处)

三、聚焦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问题整治。持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的监管力度,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城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作是否到位,对于未落实的企业,采取“一整改二约谈三处罚”的管理方式,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紧盯省级环保督察,对省、市环保问题曝光、线索移交、问题反馈,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城区所有新建工地以及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等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及时向辖区执法组备案,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经执法组现场核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已落实的工地,方可开工建设。采取动态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在城市出入口设置渣土车执法检查点,逐车实施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违法违规运输渣土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依法处罚。持续加强露天烧烤、小餐饮摊点的规范管理,对确需占用公共场地、道路从事露天烧烤和小餐饮经营的,签订《城区露天烧烤管理(责任)协议书》,并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加大建筑施工噪音和社会生活噪音监管力度。对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对投诉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工地要进行严管重罚。

11.持续推进城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坚持“三管三必须”及“属地管理”的原则,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纳入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全体队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聚焦城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占道经营安全、拆除违建安全、内部安全管理等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并加强整改跟踪,直至问题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2.持续加强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持续巩固现有违法建设管控成效,始终坚持“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的工作目标,结合全区“两违”管控查处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违法建设日巡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乱搭乱建、偷建抢建等行为,全力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继续加强对法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法人违法建设行为。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摸底台账,定期上报摸底情况,并按政策要求及时间节点妥善有序处置。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股、各组、广场管理处)

四、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城管执法铁军

13.抓实全员教育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实现执法人员与协管人员轮训的全面覆盖。重点围绕行为规范执法标准化文明用语仪容举止着装规范装备使用队列训练标志标识使用等内容;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法规解读案卷制作模拟执法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实务能力训练,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以学促干,以学提能。

14.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并拓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成果,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的督查巡查,聚焦执法不公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销号清零。对于违反纪律作风要求的人员,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让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执法铁军

15.强化执法着装与装备管理。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及执法车辆管理规定。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服装混穿标志标识佩戴不全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情形;规范执法车辆编号喷涂及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停放。执法时必须规范佩戴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确保装备使用合规有效。

16.严格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做好本辖区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辅助人员要求在执法人员带领下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严禁单独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辅助人员准入制度,岗位责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退出机制。加强辅助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标识管理,做到着装规范,标识统一。

17.扎实推进“两违四乱”专项整治。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执法行为持续规范、执法效能稳步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各组、广场管理处)

五、夯实法治根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信息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除涉密及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外,执法主体,人员等信息须依法公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规定,执法人员在关键执法环节须全程开启音像记录设备,规范管理记录资料,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局办公室将加大对各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及数据管理情况的督察督导力度。

19.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甘肃省城市管理监督工作方案》部署,依据住建部相关规范和省厅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指引,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重点纠治选择性执法殴打谩骂当事人酒后执勤违法查封扣押协管人员单独执法执法人数不足未亮证执法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随意性执法。

2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卷宗归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推动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并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发挥信用惩戒效能,营造住建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21.优化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工作。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模板开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全区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处罚事项,配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协同做好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严格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程序规定》,加强与各业务股室、单位间协作,执行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的转办案件,经核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纠正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区城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各组、广场管理处)

六、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22.健全高位协调机制。积极建立“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体系,要加大向党委,政府汇报力度,力争年内全面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3.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强化与乡镇(街道)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协调配合,明确我局与乡镇(街道)的执法边界,健全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或多头执法。

24.完善管理评价机制。局党组将持续围绕市容环境,设施运行,秩序管理,队伍建设等关键指标,对各单位开展年度精细化管理评估。各单位要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倒逼管理效能提升。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组、广场管理处)

七、坚持智慧赋能,构建智能运行体系

25.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一网统管”为目标,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升级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强化数据汇聚分析与业务指导监管。区级平台将加强对单位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对接,积极推动实现平台互联互通。

26.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质效的指导意见。各单位要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做重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局执法股或相关部门单位,实现风险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和高效处置。

27.夯实CIM平台基础应用。探索适合本地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运营模式,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稳步推进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建设,深化CIM平台在运行管理,城市更新,工程审批等领域的应用,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责任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各组、广场管理处)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8.强化城管执法宣传引导。秉持执法为民理念,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讲好城管故事,围绕市容市貌管理、文明城市创建、违法建设管控、大气污染防治等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掘并宣传推广城管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从舆论上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展现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29.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判能力。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主动发声,澄清事实,防止不实信息扩散蔓延。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核实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30.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拓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与市级平台的对接沟通,破解数据挂接难题,力争尽快投入使用,实现平台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等功能,提高平台运行效能,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切实推动城市管理指挥、分析、服务的高质高效。

(责任单位:外宣办、各组、广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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