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区纪发〔2011〕6号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纪委
关于印发《2011年麦积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特色特点,强化措施落实、注重工作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和执行体系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目标的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和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着力推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2)切实加强对省委、市委、区委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对市委“1135”和区委“13345”发展战略、“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十
五”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干扰换届和突击提干等行为,确保各级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4)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廉政教育,创新活动载体,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6)继续贯彻落实《麦积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保护教育监督,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
(7)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使全体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8个方面52个不准”的纪律规定。
(8)认真落实一册一课一栏一片一会“五个一”教育制度,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9)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两项制度,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10)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区农村继续开展“双争双好”活动,在乡镇、机关干部中开展“优化效能,促进发展,改善作风,保驾护航”主题教育活动。
三、强化案件查办,加大惩处力度,着力发挥办案的治本和惩戒功能。
(11)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
(12)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从严整治受贿行为。
(13)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
(14)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从政行为,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执政为民的责任和水平
(15)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评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16)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增强审计监督的效果。
(1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18)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9)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五、强化纠风治乱,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管。
(2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
(22)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3)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
(24)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5)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六、强化基层建设,巩固廉政基础,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6)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天水市《关于强化落实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天水市《关于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27)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8)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七、强化制度创新,推进体制改革,着力从源头上拓宽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29)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以及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30)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31)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
(32)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接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八、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考核,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33)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4)认真执行《关于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的暂行办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负责地履行“一岗双责”。
九、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3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6)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37)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38)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
(39)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升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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