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桥镇信息公开指南
利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利桥镇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编制《麦积区利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议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镇政府领导的个人简介、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和讲话。
2.镇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5.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6.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8.劳动保障、就业、低保、医疗、征兵工作情况。
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10.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镇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发布栏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二)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镇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